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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護理師 - 教導處 | 2017-07-19 | 點閱數: 349

說明:

一、前往流行地區於戶外環境,宜著淡色長袖衣褲,並在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強化防疫知識及自我保護技巧意識。

二、提醒於流行地區來(返)臺入境後,應自我健康監測 14 天,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 出疹等狀況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另離開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後,請依循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公布之「1+6 原則」進行防護,即應暫緩捐血 1 個月,無論有無症狀,男性和女性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至少 6 個月,女性並應延後懷孕至少 6 個月。

三、相關資訊請逕至疾管署網站( http://www.cdc.gov.tw )「國際旅遊與健康」及「傳染病介紹/蟲媒傳染病豋革熱或茲卡病毒感染症」項下查詢參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 0800-001922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