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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 不分類 | 2013-08-30 | 點閱數: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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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華 大 學  免試入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1 、    依    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2 、    招生對象:具備符合教育部報考研究所學力資格者

3 、    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截止)

4 、    報名時間:週二至週日 8:30~21:00 (嘉義市校區)

5 、    報名地點:嘉義市博愛路二段 241 號 (博愛路中興路口,後火車站旁)

6 、    聯絡方式:電話:(05)232-5982 ,傳真:(05)232-5961

7 、    開課日期: 102 年 9 月起陸續開課

8 、    上課地點:嘉義市校區(佛光山嘉義會館:嘉義市博愛路二段 241 號)

9 、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本中心報名)

1. 繳交文件:

■    報名表。(請洽佛光山嘉義會館索取或至本校推廣教育佛光山嘉義會館網站下載)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    一吋照片二張(舊生一張),傳真報名者,開課後補交。

■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請繳交相關款項,以完成註冊程序;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不保留其權利。

十、收費標準:

■    報名費:每人 500 元(舊生免繳)。學雜費:每人(每學期) 2,500 元。

■    學分費:碩士班每學分 3,950 元,大學部每學分 2,000 元(大學部雲嘉南地區每學分  

1,590 元及免繳雜費)。

十一、學員須知

■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不得申請延期進修。

■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    開課前一週公布在嘉義會館網頁上再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

■    為維持教學品質、尊重其他學員權益,所有課程謝絕試聽、旁聽,懇請配合。

■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學員自行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期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ㄧ者退還已繳學雜費之半數;在學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未能開班者,全額退費。

■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

十二、學分抵免

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學分證明書」。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由錄取系所依其「學分抵免規定」酌予抵免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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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華 大 學  免試入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1 、    依    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2 、    招生對象:具備符合教育部報考研究所學力資格者

3 、    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截止)

4 、    報名時間:週二至週日 8:30~21:00 (嘉義市校區)

5 、    報名地點:嘉義市博愛路二段 241 號 (博愛路中興路口,後火車站旁)

6 、    聯絡方式:電話:(05)232-5982 ,傳真:(05)232-5961

7 、    開課日期: 102 年 9 月起陸續開課

8 、    上課地點:嘉義市校區(佛光山嘉義會館:嘉義市博愛路二段 241 號)

9 、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本中心報名)

1. 繳交文件:

■    報名表。(請洽佛光山嘉義會館索取或至本校推廣教育佛光山嘉義會館網站下載)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    一吋照片二張(舊生一張),傳真報名者,開課後補交。

■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請繳交相關款項,以完成註冊程序;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不保留其權利。

十、收費標準:

■    報名費:每人 500 元(舊生免繳)。學雜費:每人(每學期) 2,500 元。

■    學分費:碩士班每學分 3,950 元,大學部每學分 2,000 元(大學部雲嘉南地區每學分  

1,590 元及免繳雜費)。

十一、學員須知

■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不得申請延期進修。

■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    開課前一週公布在嘉義會館網頁上再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

■    為維持教學品質、尊重其他學員權益,所有課程謝絕試聽、旁聽,懇請配合。

■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學員自行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期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ㄧ者退還已繳學雜費之半數;在學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未能開班者,全額退費。

■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

十二、學分抵免

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學分證明書」。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由錄取系所依其「學分抵免規定」酌予抵免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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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華 大 學  免試入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書卷 (水平): 課  程  介  紹

 

 

 

 

 

 


系所名稱

   

學分

暫定時間

教師

旅遊事業管理   研究所

旅遊事業專題研討(一)

3

每週三18:30

陳貞吟

文化創意事業管理學系研究所

電影產業研究

3

每週四 18:00

黃昱凱

財務管理研究所

管理實務

3

每週三 18:00

賴丞坡

             

 

 

 

 

 

 

 

 

 

 

 

 

 

 

 

 

 

 

 

 

 

 

※相關資料請參考嘉義會館http://www.nan-hua.org 或本校推廣中心 http://obd.nhu.edu.tw